关键词 |
山东燃气锅炉承压锅炉,承压锅炉燃气锅炉,上海承压锅炉,承压锅炉真空锅炉 |
面向地区 |
全国 |
安装方式 |
快装锅炉 |
出口压力 |
中压 |
加工定制 |
是 |
结构 |
三回程水火管式 |
结构形式 |
卧式 |
燃料 |
电加热锅炉 |
燃烧方式 |
室燃炉 |
循环方式 |
辅助循环锅炉 |
样式 |
卧式 |
锅炉是具有高温、高压的热能设备,是特种设备之一,在机关、事业企业及各行各业广泛使用,是危险而又特殊的设备。一旦发生事故,涉及公共安全,将会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为了公共安全、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使用锅炉应注意以下全事项:
锅炉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全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
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从事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的单位应当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资格证书,方可从事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将拟进行安装、维修、改造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辖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将开工告知送当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告知后方可施工。
锅炉安装、维修、改造的验收。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要向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所申报锅炉的水压试验和安装监检。合格后由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州特种设备检验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参与整体验收。
锅炉的注册登记。锅炉验收后,使用单位按照《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的规定,填写《锅炉(普查)注册登记表》,到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并申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登记证》。
————— 认证资质 —————